为避免孩子得不到照护、亲情缺失,拟立法规定,家长至少每月联系一次留守儿童。这是怎么回事?
针对留守儿童得不到适当照护、缺乏亲情关爱的问题,6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和被委托人至少每月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农村留守儿童是不可回避的社会现象。近年来随着国家的努力、父母观念的改变,留守儿童的数量相较以前已经降低了不少。
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增加。越来越多的孩子跟随父母到输入地的生活并接受教育,直接减少了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
二是持续推进返乡创业就业引导部分父母返乡。在乡村振兴的时代战略下,国家大力支持返乡创业就业,从源头上减少了儿童留守现象。而监护责任意识的提高,也使得越来越多的父母主动返乡,留在孩子身边。
三是城镇化水平提高、城镇户籍人口不断增加。目前大多数城市降低了落户门槛,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通过落户的方式获得当地户籍,并将孩子户口迁移,使其免于成为留守儿童。
尽管如此,农村留守儿童仍然是一个不可忽略的群体。
根据民政部2018年的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其中,四川、安徽、湖南、河南、江西、湖北、贵州7省的留守儿童数量排在前面,总数占全国的69.7%。
绝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是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照顾,极少数会由其他亲戚朋友监护。
这个草案提出的初心很显然,是为了缓解农村留守儿童的诸多心理问题。
部分网友对此表示支持:
但更多的是质疑的声音:
来源:新华社、民政部